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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发布聊城市审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审计局秘书科联系(电话:0635-8321936;电子邮箱:lcswsjwyhmsk@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聊城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立足审计工作实际,及时公开审计政务动态、预算执行报告等有关信息,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
1.主动公开
2023年,市审计局紧跟新形势新要求,立足审计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57条,其中包括概况类信息20条,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24条,“聊城审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04条。原汁原味公开了《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配有一图解读,主动对财政管理、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国有资产管理、民生政策和民生资金等多方面审计情况进行了公开。
2.依申请公开
2023年,市审计局共收到并按时答复政府信息4件,数量较上年增加3件,涉及部门预算、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情况,已全部予以公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3.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市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权威性。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重点对栏目更新是否超期、链接是否有效等内容进行检查,确保信息格式正确规范、用字准确无误、内容符合要求,切实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维护好门户网站。结合实际及时对门户网站版面进行了调整,使网站更加符合审计新时代要求,2023年度共发表审计信息624条。二是丰富“聊城审计”微信公众号。紧紧把握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定位要求,增设了党的理论解读栏目,提高政治站位,现已有2000余人关注,对审计一线工作动态、重要活动进行及时推送,共计编发信息304篇,传播审计声音,展现审计人良好形象。三是用活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公开聊亮”活动月部署,举办“审计开放月”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审计的积极性。活动邀请高校学生、内审机构代表、市民群众等走进审计机关,直面审计一线,近距离接触审计、认识审计、了解审计、监督审计。
5.监督保障
2023年,局党组会2次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分管负责同志统筹调度、靠前指挥,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组织相关科室分解责任,明确分工;建立AB角工作机制,秘书科科长和秘书科具体负责同志一主一副推动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科室推进、有人员落实。加强人员培训,面向全市审计系统召开2次信息公开培训座谈会,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与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取得一些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对部分政务公开指标理解不到位;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主要以文字为主,缺少图文、视频、新闻发布等方式,解读形式不够多样;三是推进措施不够有力,主观上存在等靠思想,满足于规定动作,按部就班来做,打造亮点特色新媒体的积极性不高。
2024年,我局将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审计工作实际,发挥审计优势,不断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开展,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公开水平。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吃透文件要求,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新《条例》,对标对表抓牢政务公开各项指标要求,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二)严格审核把关,提高公开质量。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对照考核指标按时上传更新,上传前认真审核文稿质量,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准确,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等相关工作流程,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把政务公开工作推上新台阶。
(三)强化系统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组织政务公开人员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开展的政务公开培训班,及时掌握最新要求,吃透政务公开各项指标;强化创新意识,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谋划实施推进工作的新举措。在全市审计系统内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灵活、有效的形式,为各单位具体工作人员排疑解难,提高各单位政务工作人员整体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3年,市审计局未产生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市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强化组织保障,组织相关科室分解责任,明确分工,深化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加强政务公开阵地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计划推进,截至2023年底,已全部如期完成。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市审计局未承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实践情况。聊城市审计局于9月份集中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活动分别邀请高校专家学生、内审机构代表、市民群众等走进审计机关,近距离接触审计、认识审计、了解审计、监督审计,加深了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
聊城市审计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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