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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发布时间:2023-01-31 18:32:34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聊城市审计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和聊城市审计局网站(http://sjj.liaocheng.gov.cn/)上查阅《聊城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公开信息分类和范围

  1.机构职能。包括履职依据、机构职能、科室职责、领导信息;

  2.政策文件。包括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计机关、或与其他单位联合发文形成的规范性文件、部门文件,清理结果及相关政策文件解读;

  3.政策库。包括审计执法监督中涉及的国家、省、市重要政策法规,及相关解读;

  4.重大决策预公开。包括审计机关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安排、制度办法制定等工作前向社会公众、审计机关和人员征求意见情况,及意见采纳情况。

  5.建议提案办理。包括审计机关承接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提案和建议办理情况。

  6.审计结果公告。包括政府工作报告执行落实情况、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效果,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报告,督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政策跟踪审计、专项审计结果等,及对相关报告的解读;

  7.审计工作动态。审计要闻、审计信息、机关建设、重要会议、领导活动、领导讲话、机关重大事项等信息;

  8.预决算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9.行政执法信息。包括审计执法依据、审计规范、审计程序和办事时限、监督投诉、执法结果等信息;

  10.政府公开组织管理。包括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人员信息、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务公开培训、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组织管理信息。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聊城市审计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aocheng.gov.cn)或本机关网站(http://sjj.liaocheng.gov.cn/)上依索引顺序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和时限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政务公开”版块或本机关网站(http://sjj.liaoche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版块,微信公众号“聊城审计”(微信号:liaochengshenji)。

   线下公开渠道:聊城市审计局秘书科。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兴华东路58号。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联系电话:0635-8321936。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本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ztfl/ysqgk/)。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制作了《聊城市审计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附件1)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秘书科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兴华东路58号市审计局701房间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321936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聊城市东昌府区兴华东路58号市审计局,聊城市审计局秘书科(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2000。

  3.网上申请

  通过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上申请”栏目提交申请(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ztfl/ysqgk/zt_ysqgk_wssq/)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也可在聊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服务公开-依申请公开-书面申请”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ztfl/ysqgk/zt_ysqgk_smsq/)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申请受理机构

   聊城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聊城市审计局秘书科。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兴华东路58号市审计局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321936

   传真号码:0635-8320086

   电子邮箱:lcswsjwyhmsk@lc.shandong.cn。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聊城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聊城市审计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聊城市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聊城市审计局秘书科。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兴华东路58号市审计局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321936

  传真号码:0635-8320086

  电子邮箱:lcswsjwyhmsk@lc.shandong.cn。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635-8321936,传真:0635-8320086,电子邮箱:lcswsjwyhmsk@lc.shandong.cn,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兴华东路58号,邮政编码:252000,接待投诉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聊城市审计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pdf

              2.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聊城市审计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