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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县审计局“三举措”提升审理工作效率
时间:2024-04-01 15: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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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蕾 刘军 来源:阳谷县审计局

近年来,阳谷县审计局本着审理工作服务审计一线的工作思路,将审理工作作为控制审计质量的着力点和突破口,逐步探索审理工作方法,“三举措”提升了审理工作效率。
  一是强化审理重点。着力突出“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和“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报告中反映”两个重点,强力推进审计实施方案报审理科审核备案制度,并对重大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提请审计业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重点审理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及审计目标的实现性。同时,加强对审计项目的跟踪检查,查看有无擅自变更审计方案内容,随意缩小审计范围等问题,从而实现了审理工作对审计项目实施过程、审计目标实现程度的管理和控制。
  二是改变审理方式。一方面积极探索现场审理、跟踪审理模式,从审理环节和审理程序上进行改进,变“审理滞后”为“审理前置”。审理人员在审计组现场审计期间进行审理,对审计过程中发现较为重大的违纪违规问题,审计组人员一时难以定性的,及时召开业务会议讨论。另一方面从复核内容和复核文书上进行改进,变“平面式审理”为“立体式审理”,将原来仅对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类文书的形式性复核转变为对审计实施方案制定和执行、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预审理、审计工作底稿的实质性审理,检查审计报告小标题与正文描述的事实是否一致,审计报告正文与审计工作底稿描述是否一致,是否揭露出实质性问题,涉及的数量和金额是否准确,并对问题定性的依据予以特别关注,确保审计报告的定性更加准确,处理处罚更加恰当。
  三是增加审理手段。针对审理工作任务重、人员少、手段落后等问题,不断加大审理信息化建设的力度,不断拓展审理信息化平台,大力推进计算机技术与审理业务的全面融合。业务管理系统及时查阅审计组的项目进展情况,实现与审计现场实时对接。同时,充分利用计算机系统进行辅助审理,查阅被审计单位有关信息及法律法规,将审理资料通过计算机专网进行传递,实现审理人员在网上审理审计项目,从而节约审理时间,提高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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