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聊城市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评价标准和依据,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助力美丽聊城建设。
指标体系包括资源环境相关决策与监管职能履行情况、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监督考评及整改完成情况、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情况等5个评价方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重点任务推进及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资源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及耕地保护情况等13个具体指标,主要围绕在履行职责范围内,乡镇(街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等开展评价。指标体系评分采取百分制,按指标重要程度进行赋分,根据综合得分评价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和“差”五类等级。指标体系明确了评价具体指标和评分标准,同时对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开拓创新、积极作为取得显著成效的实行正面激励。结合我市平原地区资源禀赋特点和主体功能定位,体现国家最新的生态文明决策部署要求,有区别、有重点地确定审计内容,确保“生态账”算得细、算得准,激发领导干部自觉主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通过细化各项评价指标,以“硬杠杠”量化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的责任和任务,评价履职情况,为算准领导干部“绿水青山账”提供标准和依据,有利于摸清并推动解决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下一步,市审计局将积极应用指标体系,在“审什么、怎么审、如何用”等方面组织指导全市审计机关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并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构建和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协作流程,会同有关部门对指标体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总结评估,切实发挥指标体系的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