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内审人员能力和素质,促进内部审计质量的提高,规范内部审计人员参与政府审计项目的行为,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单位内部“经济免疫”的作用,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加强内部审计人员业务培训的相关要求,东阿县审计局印发《内部审计人员“以审代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内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项目,现场接受审计业务指导、实务培训有了制度化的安排。
《办法》共19条,对“以审代训”的适用范围、组织实施、纪律要求、质量把控、考核评鉴、经费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县审计局和全县内审部门纵向联动,县审计局法规审理股和承训业务股室横向配合的协同机制。这将进一步促进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的资源与力量融合,并促进提升内审人员素质,更好服务内部审计高质量建设。
《办法》提出该局相关业务股室和审计组应对参审人员进行审前培训和审中指导,帮助内审人员提高对审计程序、审计方式和审计技巧的认识理解,“零距离”参与审计全过程,实现边学边练、学练结合,从而提升内审人员审计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
《办法》强调内审人员参审过程中的纪律要求,严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八不准”工作纪律,筑牢纪律防线。“以审代训”结束后,审计组将对内审人员参审期间的综合表现进行书面评价,并及时反馈给选派单位,作为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此外,对内审人员“以审代训”期间存在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或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违反保密纪律、审计工作纪律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办法》还明确规定了终止继续参训等措施,以形成有效的刚性约束规范内审人员参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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