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审计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落实<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聊府执监发〔2021〕2号),市审计局编制《聊城市审计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积极认领清单事项,认真对照,抓好执行落实。
附件:聊城市审计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版)
聊城市审计局
2021年7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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