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审计局在对L市N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发现了擅自截留扶贫物资的违规违纪事实。
在前期调查中,审计组了解到在上级下达N部门的多项专项资金,均提出提取部分资金比例用于扶贫的要求。N部门经党组研究,最终决定将扶贫资金用于为部分贫困户购买化肥。考虑到行业扶贫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事业各项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变贫困村居落后面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审计组随即将此项内容纳入审计重点。经与经办科室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审计组了解到N部门首先根据镇街村级统计的贫困户信息,制订了实施方案,扶贫化肥经由政府采购后,按照实施方案中的名单数量,由N部门运送至个村委,再由村委发放至贫困户手中。
为确保此项扶贫政策真正落地,审计组决定延伸入户调查,查看扶贫化肥的发放及使用效果情况。烈日炎炎,审计组一行人带着化肥发放明细表,来到J镇Y村进行调查。审计组并未告知村委真正调查事项,只是说明前来走访贫困户调查一些情况,而Y村村书记与主任外出,村委成员S某以村子较大,挨户走访效率较低的理由,提出可以通知各户到村委会,审计人员在村委会进行询问即可。S某几次提议,审计组不好拒绝,便在村委会进行等候。一刻钟的时间,贫困户人员相继来到村委办公室,审计组询问了几户家庭有关扶贫化肥发放的情况,发现该村发放为每人一袋半化肥,两户统一领取三袋,再自行分开。对比N部门提供的各户领取并不相同的发放明细表,审计人员眉头一皱,这里面有蹊跷呐。
审计人员未动声色,继续询问各户领取情况,作出事实取证。但这时N部门跟随人员在旁着急,在办公室不断踱步:“大家再仔细想想,那时究竟领了几袋,千万别说错。”
此话一出,审计人员明显感觉到了村委的急促,村委询问审计人员:“不对么,那时发了多少呐。”
审计人员随即反问:“当时是村委下发的,发了多少您应该很清楚呐。”
村委S某脸色一震,解释到化肥发放到现在也有不短时间了,自己也是记不清楚,估计贫困户说的也不是很准。
审计人员继续反问:“刚才来的几户贫困家庭,说的很清楚,和谁谁共领取的,连半袋如何分开都说的清楚,不可能记不准确。”S某顿时语塞,面带慌张,走出村委门口。
审计组此时胸有成竹,根据N部门提供的发放表,对比发现前来核实的贫困户均少领取了半袋或一袋,再考虑到刚刚村委的反应,部分化肥肯定是被截留了。
而这时,此前已经核实完毕离开的贫困户C某,又走进办公室来,对审计人员解释,自己之前说的不对,化肥是分两次下发的,自己是只说了第一次的发放情况,后来又发了一次。
审计人员略感无奈,但本着调查真相的决心,F主审故意套话:“那是后来村里又补发了一次吗?那半袋怎么给的,是不是后来补的钱呐?”
C某连连点头,说到:“对对对,半袋不好发了,给的俺钱,按半袋给的俺钱。”F主审哭笑不得:“那给了您多少钱呐?”C某表示非常确定,自己分了五十元钱,并表示一共给她一百元,她还给另一贫困户L某捎了五十元。该村民甚至表示,L某的情况和她一样,也不用让另一户来了,她都知道,可以为L某说明情况签自己名字。
F主审此时对N部门随行人员说到:“这是化肥物资没发够,后来又补发了钱,好奇怪啊,一会儿看看村里的账面吧,看看为什么化肥没发全,看看补发的钱从哪里支的。”
听到这段话后,C某话锋一转,忽然说到:“我还是再给俺孩子打个电话出去核实一下吧,这个当时我没在家,是俺孩子经手的。”
随即又出门而去。这时另一已经离开的贫困户Z某进入办公室,向审计人员解释自己也是后来补发了五十元钱。此时已两次进入村委的C某夺门而入,对Z某嚷嚷道:“你记得啥啊,哪发钱了,还是发的化肥。”Z某听后先是一愣,接着却连连附和:“对对对,我这个脑子,不是发的钱,是给了我半袋化肥。”C某又转向审计组:“我刚幸亏又问了下俺孩子,要不又说错了,领了半袋化肥,和L某分开的,俺两家领了一袋化肥。”随即C某又表示自己可以为L某说明情况,签字按手印。
审计组成员小Q对C某说到:“阿姨,您这变来变去的,自己说明都很混乱了,就别再为别人说了,我们可以去找L某本人进行核实。”
C某却打着保票说:“不会错的,我拉去L某半袋化肥的,绝对没错。”小Q被C某的“能说会道”惊呆,随即又问到:“阿姨,您不是说您家孩子领的么,怎么又是你亲自去送的化肥呐。”C某语塞,话题又转到自己就是记不清楚了。
事已至此,办公室内的审计人员、N部门随行人员、镇街社区书记均已明白上演的这一出“戏剧”背后的猫腻与真相。N部门随行人员表示是部门监管失职,让着扶贫化肥截留在了最后一公里路程上,镇街社区书记也表示,要亲自调查Y村村书记与主任,查清扶贫化肥的来龙去脉。审计组自Y村回来后,整理了谈话资料与部分证明材料,将Y村村委会移交至镇纪委进行处理。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