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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审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时间:2019-04-10 16: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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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聊城市审计局

2018年,我局在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三严三实”活动,落实“两学一做”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不断加强新形势下的审计执法保障体系建设和保障工作,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加大审计执法力度。截至12月,全市共完成审计项目277个,查出违规金额29.9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26.8亿元,上缴财政8929万元,充分发挥了审计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惩治社会腐败,维护经济秩序和构建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要求,现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总审计师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规科配有4名专职人员负责法制宣传、项目审理、处罚听证、行政复议、执法检查等日常工作

二、规范审计执法,推动审计工作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一)严格规范依法审计行政程序。围绕项目计划管理、现场实施、跟踪审理、文书复核审理审定以及审计结论执行,“四分离”工作机制更加有效;坚持审前公示、现场巡查、审后回访制度,实现审计项目全覆盖,防范审计风险;坚持定期向纪检组重大事项报备制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规范审计行为。

1、全面清理审计行政权力主体,理顺行政权力清单。将事业单位从承担行政权力主体中予以剔除,将8个县(市区)审计局行政权力清单中不合法合规、不一致的部分进行梳理和统一,重新制定全市审计系统权力清单。

2、审计计划制定、审计实施中,严格按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发审计通知书,张贴审计公示,做好审计证据的收集和审计记录的制作,保证审计程序合法合规,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塑造阳光执法、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3、在审计结果复核审定过程中,全面推行审理前置,将审理工作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审理工作自审计实施方案阶段就提前介入,对审计项目全过程监督,及时纠正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法律法规引用不恰当、问题应发现未发现、未查深查透等问题。确保全局审计项目程序规范,问题定性准确,审计处理处罚恰当。全年审理项目55个,审核各类审计业务文书400余份,提出审理意见500余条,全部得到项目审计组及所属科室的采纳落实。严格按照《聊城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跟踪审理试行办法》,对全市公立医院审计工作进行了跟踪审理,对审计组进行现场规范性指导和帮助,有效降低了审计风险。

4、在审计结果执行中,2018年制定《审计结果执行工作规程》(聊审执字【2018】118号),明确建立审计整改督查跟踪机制,专门科室负责审计结果整改、落实及处理,着力纠正了“重审计、轻落实”的不当倾向,督促审计决定落实到位,有效巩固了审计成果。全市审计落实率到达85%,结论落实工作有了明显提升。审计处理处罚中严格遵守《聊城市审计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法定程序要求,统一处理处罚口径和依据,克服重处罚轻处理的错误思想。2018年我局无行政处罚案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5、在审计结果公告中,按照《聊城市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聊审综字〔2015〕134号),要求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部门的审计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

6、在全省审计系统率先聘请法律顾问,制定《聊城市审计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请山东舜翔(聊城)律师事务所张东旺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为依法审计提供法律帮助和智力支持,促进依法履职;

7、在全市审计系统实行局长例会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全市审计系统“一盘棋”管理。

(二)做好重大问题案件线索移送工作。严格执行《聊城市审计局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管理办法》,对不属于审计机关处理权限的案件线索,明确移送的程序和移送对象,一方面提高了审计人员发现重大问题案件线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杜绝了审计机关越权执法,防范法律风险截至12月,我局移送县级人民政府、市纪委、市公安局及有关主管部门等处理事项109余件。

(三)积极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促进审计执法质量不断提高。结合《山东省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及《聊城市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坚持抓审计质量,连续5年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市局2017年度全部档案及8个县(市区)随机抽取档案进行打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坚持审计署优秀项目向导,审计质量大幅提升。2018年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中,我局3个项目荣获全省优秀审计项目,1个项目荣获全省表彰审计项目,受到山东省审计厅的通报表扬,位居全省前列。

(四)加强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2018年新修订《聊城市审计执法权力运行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和审计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加强审计风险控制,防止出现该审计的没审计、该发现的没发现、该报告的不报告、该处理的不处理、该移送不移送、应落实未落实等问题。对审计过程中程序不规范、审计认定事实不清楚、定性处理处罚不恰当等问题导致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三、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培训活动

(一)加强培训,完善考评,引导全员学法、讲法、用法。

1、年初开班,组织全局人员进行法律培训,一是邀请省厅法规处领导讲解审计相关法律法规,二是邀请本系统业务精英讲授业务知识,三是邀请纪委领导讲廉政知识。对青年干部每年组织考试,内容包括审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内容及应用;8月中旬组织收听学习全国审计系统集中讲座;11月份组织全体人员到浙江大学集中学习审计业务知识。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学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更多的法律法规,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

2、以考促学,提高审计人员学法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参与全市普法考试,完成年度普法学习考试任务。利用每年执法证年审培训、考试,加强以宪法为首的法律法规学习。2018年我局参与全省审计系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坚持以考促学,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寓宣传于审计工作中。结合2018年审计项目的全面展开,特别是新旧动能转换、简政放权、扶贫攻坚等国家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项目以及公立医院改革项目,一方面要求审计组在开展审计项目过程中,利用进部门、进企业、进学校等,向被审计对象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使其了解自身在审计过程中拥有的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违反审计法律法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增强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监督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对审计业务开展中发现的问题,耐心向被审计对象解释,帮助各被审计单位查找和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清楚认识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依据、处理处罚依据,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法治意识。另一方面通过项目的开展,着眼安全生产、扶贫减灾、医患纠纷等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提高基层人员法治化理念,从体制、机制和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促进基层社会矛盾的化解,优化社会环境,提高人民获得感。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审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1、按照“抓关键少数”原则,突出局党组中心组宪法修正案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在全面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同时,重点组织局党组集体学习宪法修订的过程、目的和意义,增强对宪法修正案的认识、理解和把握。局领导参与审计执法监督检查、案例讨论、审理工作研讨等工作,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学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2、结合“宪法宣传月”活动要求,我局及时成立宪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在局机关大厅屏幕中滚动播放宪法宣传口号,使宪法宣传深入人心,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宪法学习的自觉性。结合“12.4”法制宣传日及彩虹社区帮扶活动中,积极开展宪法、审计法等专业法律宣传,深入社区机关及居民家中,分发宣传资料,解答疑问,提高广大群众对于宪法及审计法律的认知程度,扩大宪法及审计法律的覆盖面。

3、结合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我局印发《聊城市审计局关于落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意见》(聊审办字[2018]90号)文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作扫黑除恶宣传展板,在局机关进行展示;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开展全系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并通过专题党课和法制培训,普及扫黑除恶法律知识,提高全市审计系统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警觉性和敏感度,加深审计人员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理解和认识。

4、以案释法,发挥引导作用,激发工作热情。我局总结审计项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编制成小故事以案释法,增强趣味性和可读性,在局机关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中进行发布。组织各科室提报案例、新做法、新经验,编制《审计案例精编》,激发了审计人员进行案例经验总结的积极性,也成为审计人员开展业务工作的有效借鉴。

四、做好审计业务指导工作,提升全市审计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一)掌握搜集在审理和执法检查中常见的普遍性问题、好的审计方法及法制动态,及时发放各县(市、区)审计机关,避免其执法中同样情况再次出现,收到比较明显的效果。

(二)做好法律法规解答服务工作,对县(市、区)审计机关、局属各单位及市直部门单位、个人提出的情况、问题,及时做出答复和解释,2018年解答县(市、区)审计机关各类疑问咨询百余件。

(三)对所属8县(市、区)审计机关及经济开发区审计分局开展了审计执法检查工作,检查工作明确范围、内容和方法,并对各县(市、区)存在的执法情况及时进行了反馈,理清了执法思路,明确了执法方向,促进了县级审计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审计执法质量。

 

 

聊城市审计局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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