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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
时间:2019-05-31 09: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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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聊城市审计局

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9年5月30日在聊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上

聊城市审计局局长  贾鹏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2018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机关在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推动政策落实、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的监督保障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审计查出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同志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作出批示12次,要求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抓好审计问题整改,认真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今年3月,市委审计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审计机关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 “回头看”。目前正在开展中。

市审计局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一方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对照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和审计建议,建立整改台账,压实整改责任,逐一对账销号;另一方面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进深层次整改,以整改推进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

各级各部门对照审计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逐项研究梳理,细化整改措施,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源头治理,把狠抓整改与完善制度、促进管理、推动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务求整改实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总的看,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取得较好成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4类70项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通过整改,上缴财政资金2.34亿元,统筹盘活资金5.56亿元,追缴违纪违法资金578.44万元;根据审计移送处理和审计建议,有关部门处理人员154人,制订完善制度16项,促进了上级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了依法行政和反腐倡廉建设。  

(一)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预决算编制方面。加强缴库管理,提高财政收支的真实性,经济开发区、高新区非税收入4883.73万元已全部缴入国库,少计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已列支4.63亿元;市财政局已按要求在决算草案中向市人大报告了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情况。加强预算编制,2018年,市政府制定了《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试行办法》,完善了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督促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合理测算计划,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预算编制的准确性。进一步整合扶贫资金,市财政局按照“同一工作事项,明确由一个部门负责”原则,在2019年市级预算编制中,与扶贫相关的项目,由市扶贫办牵头整合统一上报,进一步发挥专项资金效益。

二是预算执行方面。控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8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后余额3.71亿元,占当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3.45%,符合省政府一般不超过5%的要求;加快预算支出进度,2018年,市财政局按月通报预算支出进度,前三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全年支出的80.4%,基金预算支出中6月份和12月份支出占全年支出的比重下降为37.92%;针对资金分配下达不够及时问题,市财政局对超出规定时限分配的转移支付资金,会同相关部门逐项进行分析,相应采取预拨与结算相结合、基础工作前移等措施解决;对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利用“聊城市网络信息化办公系统”,提高转移支付事项批办效率。

三是预算管理方面。2018年,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往来款项清理,已收回出借款项5130.57万元;消化结存结余资金,2018年底部门结转资金余额7.84亿元,比2017年底19.89亿元降低60.6%,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已使用1000万元;针对市本级留用新增债券过多问题,2018年我市收到新增地方政府债券53.24亿元,分配市本级7.5亿元,占14.09%,比2017年降低19个百分点。

   (二)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市地税局改进税收征收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沟通和信息共享,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审计反映的企业未享受税收优惠及减免111.57万元问题,已全部退还;税务机关追缴欠税企业税款及基金1.17亿元;临清市、经济开发区等4个县(市、区)政府已优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落实八项规定方面。根据审计建议,市编办制定了有关培训、差旅等8项制度加强内控管理;市扶贫办修订了财务报销管理办法,追回重复报销差旅费0.96万元,对列支不规范的支出进行了调账处理。市人社局确定了公务用车定点服务单位,将公务卡使用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市食药监局收回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66万元,停发并追回津补贴1.5万元。向市纪委移送的公职人员兼职取酬案件线索正在处理。

    2.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市编办在申报项目资金时增加项目绩效目标,对涉及的3个部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标准化工作进行了评估;市扶贫办对380万元扶贫协作资金明确了用途,上述资金已支出。市食药监局今后将开展项目论证和编报项目绩效,归还原渠道专项资金8.97万元,对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

    3. 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市扶贫办2019年编制了“三公”经费预算;市人社局加强了预、决算编报管理,强化编报衔接。

    4. 改革任务和重点改革事项推进落实方面。省特检院聊城分院改革已被纳入事业单位改革范围;市人社局组织对24家未完成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的事业单位进行了梳理,下发通知要求涉及单位每年按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发挥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牵头协调作用,完善全市就业服务数据报表制度等工作制度;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已执行扣除自负比例费用50%的比例报销;追回职业技能培训等补贴283.22万元;取消1家定点培训机构资格,责令1家学校补缴了社会保险费。

(四)政策跟踪和民生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任务未完成问题。度假区西钱片区已开工,邓楼片区正在办理土地相关手续;临清市2个公租房项目已建成达到入住条件。

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阳谷县等3个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租金收入和政府投资安居工程销售收入共3540万元已全部上缴县级财政; 2637.85万元闲置资金已拨付1763.51万元,收回县财政874.03万元。茌平县住建局退回应减免的政府性基金1.48万元,追回违规减免税费等资金82.94万元,对专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管理,给予2名责任人严重警告处分。

三是项目建设手续不完善问题。16个片区已完成土地手续,5个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尚未完成的有关建设手续,正在积极完善过程中,占审计发现问题项目总数的50%。

四是保障房资格审查不严格问题。违规享受的资金56.62万元已全部追回,应取消的住房保障待遇均已取消。茌平县将在有空余安置房源的京都片区补充29套房源进行拆迁户回迁安置,将81套被违规占用的公租房恢复原用途,收回被转借、出租的公租房2套,并取消2户的住房保障资格。

2.公立医院改革推进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方面。针对现代管理制度建立不健全问题,阳谷县、茌平县已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市级8家和莘县4家公立医院建立了理事会、监事会,茌平县、阳谷县2家医院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2018年,我市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了公立医院改革向纵深发展。针对医院编制、人事管理不规范问题,莘县、阳谷县由公立医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逐步完善公立医院的用人自主权,东昌府区、茌平县等4个县区已落实医师多点执业相关政策。针对综合改革考核体系不完善问题,东昌府区等4个县区制定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相关办法,市卫健委组织实施了城市公立医院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考核。

二是医药管理体制改革方面。针对部分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存在缺口问题,市卫健委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调整公立医院补偿政策,对市第二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补偿到位。针对医药分开改革推进有待加强问题,茌平县2家医院将各临床科室的药占比指标纳入绩效考核目标;东昌府区妇幼保健院等2家医院调整了医院用药目录,提高基本药物与常用药品销售额的比重。针对违规网下采购问题,东昌府区中医院将高值医用耗材的人工关节类、脊柱类高值耗材全部由网上采购。针对集中采购部分药品价格高于改革前医院自主采购价格问题,东阿县人民医院等6家县级医院对采购药品价格过高的问题进行了核实,并区别不同情况制定完善了相关管理办法。

三是医疗服务体制改革方面。有关医院已降低了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及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针对公立医院自主控费作用有待加强问题,市卫健委建立了对包括门诊人均费用、住院人均费用在内的主要指标进行定期通报制度,及时督促县(市、区)卫健局加强对病人费用升高的管控。针对临床路径管理和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不到位问题,市卫健委会同物价部门印发了《关于聊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按病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按病种收费改革,确定对105个病种实施按病种收费制度。

四是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方面。针对医保经办机构和公立医院间的谈判协商机制不完善问题,人社部门建立了与定点医院定期审核对账制度,及时核实确认所发生的医保费用,规范医保经办程序。针对按病种、人头、服务单元等付费方式推进缓慢问题,市医保处按医院级别确定了66个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明确了支付标准,全市统一执行,制定了《聊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管理办法》推进工作。

3. “放管服”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简政放权方面。市质监局行政审批项目没有下放问题,已下放到位。针对行政权力清理不及时、清单未动态调整等问题,市民政局等4家单位已将应清理的行政审批权力清理到位,市编办等9家单位已对权力清单进行了调整。针对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市审改办制定了《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督查工作方案》加强检查力度。

二是事中事后监管方面。针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市公路局、市发改委组织进行了整改,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和双随机工作细则,开展了监管工作。针对“一公开”落实不到位问题,市水利局等5家单位已将“两库一单”和监管检查结果进行了公开。针对社会统一信用平台体系建立不完善问题,市发改委加快了信用平台建设进度,聊城市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一期)已正式运营。

三是优化服务方面。针对部门间信息不共享,个别部门自身建设多个系统问题,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通过强化政务平台管理机制,要求涉及省级自建系统部门办理事项,实现在政务平台系统的同步录入,确保业务信息同步。针对中介服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市编办组织开展了全市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检查工作,调整了中介服务清单。针对联审联办机制不健全、区域化评估评审推进缓慢问题,市政府制定《聊城市深化重点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在市政府服务大厅设立投资项目联审服务专区,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等制度。推进区域化评估评审和多评联办,对同类项目集中的专业园区,政府部门委托中介组织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评审成果。

4.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政策不到位、金融信息通报等制度不健全问题。   

冠县推动6家企业召开债权人委员会,构建了合力帮扶企业化解风险的工作机制;健全了金融案件审办机制,成立了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法院和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企业开展不动产融资服务,提高了企业融资效率。东昌府区已建立了信贷投放措施,建立了金融风险监测和信息通报制度。

二是资金闲置问题。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资金500万元已全部收回市级财政统筹使用。

三是擅自为申贷扶贫对象派送承兑汇票,不按合同约定擅自克扣风险补偿金问题。

市金融办督促潍坊银行今后杜绝此类问题,潍坊银行已协调违约客户与市扶贫办达成还款协议,分期偿还扶贫办风险补偿金,并加强与市扶贫办的沟通,严格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5.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未落实到个人账户问题。已落实1.08亿元,剩余资金人社部门将继续加大督导力度。

二是参保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问题。市县人社部门对292家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进行认真梳理,分类采取对欠费单位发送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书,移交劳动监察部门处理等措施,已催缴养老保险费3306.41万元,部分企业因经营困难、濒临破产,整改进度较慢。

三是重复发放不同险种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对567人追回养老保险金109.86万元,未追回人员中10人无法联系,2人已死亡,1人纪检部门正在处理。

四是死亡人员未取消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对162人追回养老金31.67万元,17人因偿还能力低无法整改。

五是267名公职人员涉嫌兼职取酬问题。已依法移送纪检部门或主管部门处理,收缴违纪资金540.1万元,有关部门处理15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5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上是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总体来看,问题基本得到纠正,成效比较明显,但有些问题尚未全面整改,如受政府财力、企业经营状况等原因限制,难以按全部问题金额一次整改到位;项目建设手续在土地、规划、施工等环节尚需较长时间才能完善;还有些问题属于改革统筹推进的事项,部分政策制定还处于调研探索阶段,落实工作还需要一定时间。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解放思想谋发展担当作为创一流,聚焦重大方针政策落实,聚焦新旧动能转换,聚焦权力运行,聚焦反腐倡廉,聚焦财政资金绩效,全力推进大数据审计和审计全覆盖,为开创聊城高质量发展新境界贡献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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