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贾鹏柱解读《中共聊城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暂行规定》
11371500004215535U/2020-4381611
2020-06-22 11:25:59
市审计局

聊城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贾鹏柱解读《中共聊城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暂行规定》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解读《中共聊城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暂行规定》

聊城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贾鹏柱

中共聊城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中共聊城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暂行规定》,对全市审计领域重大事项的报告内容和办理程序进行了规范。

问:本规定在什么范围适用?

贾鹏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全市审计工作重大事项,县级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可参照本规定向本级审计委员会报告重大事项。

问:本规定明确了哪些工作向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报告?

贾鹏柱: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应就下列重要工作向主任报告:

(一)贯彻落实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委审计委员会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情况;

(二)本级审计机关作出的工作规划、重要改革举措、工作中的重大创新做法和经验成效;

(三)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重大调整;

(四)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五)重要审计项目工作报告;

(六)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突出问题;

(七)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移送办理情况;

(八)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九)召开审计委员会和全市性重要审计工作部署会议的建议;

(十)审计署、省审计厅对聊城审计工作的充分肯定、重要表彰;

(十一)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工作。

问:哪些工作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

   贾鹏柱: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应就下列重要工作向委员报告:

(一)贯彻落实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委审计委员会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情况;

(二)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三)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四)审计署、省审计厅对聊城审计工作的充分肯定、重要表彰;

(五)审计委员会要求向委员报告事项。

问:向审计委员会报告重大事项应采用哪些形式?

贾鹏柱:报告事项采用审计综合报告、呈阅件、聊城市审计信息等形式报送。审计综合报告主要报送重要审计项目情况;呈阅件主要报送普遍性典型性审计问题、重大违法违纪线索等情况;聊城市审计信息主要报送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情况、上级表彰情况、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等事项。报送方式以书面报告为主,经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签发后上报。

问:重大事项报告在时间节点上有什么要求?

贾鹏柱:以上报告事项,年度计划每年二月底前报告;年度审计工作情况、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上报或按领导要求上报;重要审计项目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突出问题和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移送情况及办理情况即时上报;涉及政策落实、民生、投资等审计项目及时上报综合报告;涉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可分类或汇总报告;其他事项根据工作实际适时上报。

问:该项工作具体由哪个部门负责?

贾鹏柱: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牵头负责,各县(市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局属各单位配合。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目录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