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中共聊城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暂行规定
审计
11371500004215535U/2020-4381585
聊审委发〔2020〕2号
2020-05-09
2020-05-09
市审计局
有效

聊城市审计局

中共聊城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暂行规定

聊审委发〔2020〕2 号


聊城市审计局

2020年05月09日

目录导读